學經歷的傲慢
原告:
「這份履歷表實在太過簡單,看不出你有什麼skill,只知道之前在學校圖書館,也不知道是哪個學校,知道你在護理學院圖書館打過工,那是輔英呢還是康寧?只有北市圖還聽過,實踐我猜應該是大直那個…。」
答辯:
如果畢業校系和機構的統稱還不夠讓你們識別此人的學經歷,我只能說,「每次的再出發,都當自己是個新人」。至少到目前為止,我仍不願向這種「學經歷的傲慢」低頭-即使我知道,秀出前些個任職單位的名稱,可以讓你們透過口碑立決用人。
什麼叫做「學經歷的傲慢」?「相關學系畢,一年以上經驗」是也。當你是正統科班出身,又在某知名機構待過,加上前單位主管對你讚譽有加,那麼恭喜你,其他跟你一起在同時間投履歷的人,即使能力比你強,都只是陪榜而已,寶座非你莫屬。這種清況在小得不能再小的圖書館界,尤其是公家的更為明顯。徵才承辦人用盡各種關係把你的前事今聲打探清楚,同學間風評好不好、為什麼離職、怎麼才半年就不作了,負面的新聞「將來搞不好也會」發生在本單位的,對不起,銘謝惠顧;卻不知人隨時都有洗心革面的權力、無法繼續留任的真正原因多不足為外人道。更諷刺的是,一開始便對應徵者沒有信心,戴著有色眼鏡看人,等到以為找到了良駒,不久人才卻擇良木他棲的時候,才懊悔當初看走了眼,不,聽走了耳。
一直奉「錄用之前,人人平等」為圭臬,曾誇下海口:「絕對不會介紹某某人某工作,也不會接受某某人介紹的某工作」。一來你真憑實力進公司不欠我人情,二來我表現不優影響不到你的名譽。但是當我知道畢業後每一份工作其實大都拜「關係」所賜,師生關係、同學關係,羞恥與懊悔即上心頭-我有什麼資格大言不慚信誓旦旦,我又有什麼權力曖昧地斷絕、至少是「不鼓勵」恩師口袋人選的求職路,而對方是自己認為各方面都很傑出的學弟妹。IH說,「我不管你從哪裡來,就算是空降部隊,只要你能把事情做好」,也許(也許不),對人,今後我會把標準放低,不一味執著於「公平」;但是對己,我想,還是會一本初衷吧,因為始終認為,很多空有一身才華的先學後輩,不得其門入行的癥結,只在於人氣不足,沒有人認識他,我怎麼可以當絆腳石,助長這種「用人惟認識、風評很重要」的歪風呢?誰無過去?要是Y的老闆當初輾轉耳聞其在學校的表現而不錄用他,Y同學今天恐怕無法發展得可圈可點,小有成就;而被人介紹進來的X工讀生,態度實在很差,公司卻礙於人情不能開除他。一句老話,「以前種種,譬如昨日死;以後種種,譬如今日生」,如果心胸不夠寬,連這關都看不開,非要追著應徵者的前塵團團轉,那麼「更生人保護協會」的多年努力都是白搭,沒有人願意把公司前途賭給受刑人。
宣判:
「你有沒有算過從開始找工作到現在,投履歷數跟得到面試機會的次數比例有多少?原因在哪裡?」
「大約5比1,可能一眼就瞧不上我的履歷,再來就是能力不足吧。」
「但是我還沒開始找之前就有工作機會了。」
「能力不是說特別強,傲個什麼勁兒呀,履歷表上的經歷還是要寫清楚,否則你永遠找不到工作!」
「哼哼!是嗎?大不了投入試場,考上就有飯吃,不看你以前在哪裡;考不上呢,就真的轉行吧,當想把它當志業可沒人鳥你的時候,識相點當作興趣就好了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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